Caput · Sextum
实践理性
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 · 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
《奠基》AA 4 · 《实践理性批判》AA 5
在世界之中,乃至在世界之外,除了一个善的意志之外,根本不可能设想任何东西能够无限制地被视为善的。
大意 · 《奠基》AA 4:393
善良意志与义务
康德的《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》以一句断言开篇:在世界之中乃至之外,唯有善良意志是无条件地善的。才智、勇气、权力、财富乃至幸福,都可能因意志的恶而变得有害。善良意志之所以善,不在于它成就了什么;即使它毫无成效,也会像宝石一样凭自身而闪耀。1
为了看清善良意志,康德引入义务的概念,并区分了几类行动:违背义务的;合乎义务、但出于别的偏好的;合乎义务、而且有直接偏好的;以及出于义务的。只有最后一类才有真正的道德价值。2
点一个人物,把他放进他所属的格子。
五个人都做了合乎义务的事。区别不在行动本身,而在行动的准则:他为什么这样做?
由此得出第二个命题:出于义务的行动,其道德价值不在于它要达到的目的,而在于它所依据的准则,即行动者主观上采取的原则。第三个命题:义务就是出于对法则的敬重而行动的必然性。3敬重不是一种被外物引起的情感,而是理性自己产生的情感:它意识到我的意志直接服从法则。
康德同时承认,我们永远不能凭经验确知,哪怕一个行动是否真正出于义务;隐秘的自爱总可能藏在背后。4这正说明,道德的根据不能取自经验,只能先天地在理性中寻找。
假言命令式与定言命令式
对于一个并不总是自然而然地服从理性的意志,客观的原则就表现为命令式,用“应当”来表达。命令式有两种:假言的命令式说,如果你想要某个目的,就应当做某事;定言的命令式则无条件地命令一个行动,不以任何别的目的为前提。
假言命令式又分两类:目的只是可能的,是技巧的规则,如医生要治好病人、投毒者要毒死人,各自应当怎样配药,对这些规则本身无所谓好坏;目的是一切理性存在者实际上都追求的幸福,是明智的建议。唯有定言命令式是道德的诫命。56
判断每一句“应当”属于哪一类。
关键不在内容,而在形式:这个“应当”是否以某个目的为条件?
定言命令式的诸公式
定言命令式只有一个,康德却给出了它的几种表述:
普遍法则公式提供了一个检验:设想我的准则成为人人遵循的法则。有些准则在这时根本无法被思维而不自相矛盾,违背它们就是违背完全义务;另一些准则可以被思维,却不能被意愿为普遍法则,否则意志会与自身矛盾,违背它们就是违背不完全义务。7
选一个例子,点“普遍化”。
人性公式从另一面检验同样的例子:虚假承诺把他人仅仅当作手段,因为对方不可能同意这种对待方式;自杀则把自己的人格当作维持可忍受状态的手段。8理性存在者因此有尊严而非价格:有价格的东西可以被等价物替代,有尊严的东西超越一切价格。9
自律、自由与理性的事实
三个公式汇聚于自律:道德法则不是外加给意志的,而是意志自己为自己立的法。一切以前的道德哲学都失败了,因为它们从意志之外,在幸福、完善或上帝的意志中寻找法则,于是只能得出有条件的命令式。康德称之为他律。10
自律以自由为前提。《实践理性批判》表述了二者的关系:自由是道德法则的存在根据(ratio essendi),道德法则是自由的认识根据(ratio cognoscendi)。没有自由,就不会有道德法则;但若不是先意识到道德法则,我们就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有理由假定自由。11
你能够,
因为你应当
对道德法则的意识,康德称之为理性的事实:它不能从先行的理性材料(例如自由的意识)中推出来,而是作为先天综合命题独自强加于我们。第二批判由此不再像《奠基》第三章那样,试图从自由推出道德法则,而是从道德法则出发确立自由的实在性。
至善与实践理性的公设
德性是至上的善,却还不是完满的善。理性存在者需要幸福,也配享幸福;德性与相称的幸福相结合,才是至善。13但二者如何结合?伊壁鸠鲁派认为,追求幸福的准则就是德性;斯多亚派认为,意识到德性就是幸福。康德认为两者都错了:德性与幸福是异质的,前者不能从后者推出,在自然的进程中,后者也并不按比例跟随前者。这就是实践理性的二论背反。
它的解决依赖于本站第 V 章的那条界线:在感官世界中,德性并不必然带来幸福;但这并非绝对不可能,只要我们的存在也可以被设想为本体。为使至善可能,实践理性必须公设三件思辨理性无法证明的事。14
依次加入三个公设,看天平怎样平衡。
仅仅在自然的进程中:德性与幸福互不相干,正直的人可能潦倒,狡诈的人可能顺遂。天平摇摆不定。
这些公设不是理论上的教条,而是在实践方面必然的预设;它们并不扩展思辨的知识,却赋予思辨理性的理念以客观实在性。第 V 章留下的三个空位,在这里由实践理性填上:这就是纯粹实践理性的优先地位,即“为信仰腾出地盘”的真正含义。
常见的批评
形式主义。黑格尔认为,普遍化检验是“空洞的形式主义”:只要事先假定了财产、生命等内容,不矛盾才有意义;单凭形式什么也推不出来。15康德的辩护者则指出,检验针对的是意志的自相矛盾,而且人性公式提供了实质性的内容。
门口的凶手。贡斯当质问:如果凶手追问我的朋友是否藏在我家,我也不可以说谎吗?康德在 1797 年的短文中坚持:即使在这种情况下,说谎也是错的。16这常被视为严格主义的极端例证;许多当代康德主义者试图在康德的框架内修正这一结论。
席勒的讽刺。席勒在一首讽刺短诗中挖苦道:我乐于为朋友效劳,可惜是出于偏好,于是常常苦恼自己不够有德。康德回应说,他并不要求人带着厌恶履行义务;他只是坚持,行动的道德价值不能建立在偏好之上。17
结语:头上的星空
《实践理性批判》以一段著名的话结束。它把两部批判并置:一边是自然的无限,一边是道德人格的无限。
点星空,再点仰望的人。
有两样东西,人们越是经常、持久地思索它们,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与敬畏: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。
前者从我在外部感官世界中所占的位置开始,把我所处的联系扩展到无法估量的广阔,世界之上的世界、星系之外的星系。这无数世界的景象,仿佛取消了我作为一个动物性被造物的重要性:它必须把构成它的物质交还给这颗行星,而这行星本身也只是宇宙中的一个点。
后者从我不可见的自我、我的人格开始,把我呈现在一个具有真正无限性、却只有知性才能觉察的世界里。它通过我的人格,无限地提升我作为一个理智者的价值:道德法则向我展示了一种独立于动物性乃至整个感官世界的生命。
大意 · KpV AA 5:161–16218两部批判由此分出两个领域:自然概念的领域与自由概念的领域,各有其立法。可二者之间横着一道鸿沟:自由要在感官世界中实现它的目的,自然就必须至少能够与之相容。普通人类理性手持道德的罗盘,就能在每一个具体情形中辨别善恶;19但哲学还要追问,这个罗盘所指向的世界,与牛顿的世界如何是同一个世界。第三部批判,即《判断力批判》,正是为了架设这座桥梁。